2021考研院校公告:天津大学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科目调整说明

近日,已有多所高校发布了考研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变动的公告,2021届考生要时刻留意心仪院校是否变更, 及时调整备考策略,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现已发布“天津大学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科目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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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截自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官网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科目调整说明
 
报考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业已结束,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即将于2020年10月份开始网上报名。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科目及初试大纲调整,现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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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目暂不修订,科目设置及初试大纲请参考《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天津大学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若有变动,以本年度9月份公布的《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天津大学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为准。请及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tju.edu.cn)最新信息。
 
学院咨询电话:022-27401809
 
附1.347心理学专业综合科目大纲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
 
2020年7月10日
 
 
原文标题:教育学院2021年招生科目调整说明
 
原文链接:http://soe.tju.edu.cn/index.php/2011-05-28-09-43-08/2013-06-01-14-05-25/1996-2021.html
 
以上就是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已发布的“天津大学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科目调整说明”全部内容,更多考研信息持续更新,多多关注!祝考研顺利,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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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