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上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近日,已有多所高校发布了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简章,有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同学一定要时刻注意心仪学校的招生简章是否公布,今天小编整理了“2020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上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有需要的同学关注一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海大学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校园占地面积近20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形成了以校本部为“一体”、延长校区和嘉定校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校园格局。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无论是办学水平,还是整体办学条件,在全国高校中都已跻身前列,“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校训和“求实创新”的校风在师生中不断弘扬光大。
 
展望未来,上海大学以追卓越、创一流的理念,为社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公民意识、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并能应对未来挑战的人才,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二、报名条件

注:原就读本科专业所属专业类为“法学类”的学生不能报考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招生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7月13日—7月17日,考生登录我校报名平台(http://202.120.126.15/DEXW/Web/Student/Student_FirstPage.aspx)申请报名号,并进行报名。仅能报考一个专业志愿。
 
请考生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完整提交报名信息, 并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本(拍照或扫描)上传至系统。务必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不需邮寄书面材料。
 
上传系统的材料(拍照或扫描)如下:
 
1.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上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须本人签字);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
 
4.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材料,并保证材料齐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学校对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进行初审。
 
7月下旬,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http://202.120.126.15/DEXW/Web/Student/Student_FirstPage.aspx)查询初审结果。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综合素养。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1.上海大学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2.上海大学依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参与排序)。
 
3.录取名单经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不能如实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学费参照上海大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二)学生入校后进行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上海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五、监督约束机制
 
(一)上海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我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六、其它须知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
 
(三)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四)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
 
法学院咨询电话:021-66131508
 
社会学院咨询电话:021-66137108
 
学校咨询电话:021-66134148 学校监督电话:021-36215782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00-4:30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原文标题:上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bkzsw.shu.edu.cn/info/1798/8429.htm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0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上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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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