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2021级硕士研究生统考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小编整理了“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2021级硕士研究生统考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奖助学金比例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309号)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在扣除已经评定的推免生基本奖助学金后,2021级校本部统考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2021级硕士研究生统考生基本奖助学金设置比例(元/生·年)

 

等级
占统考录取总数百分比
额度
(元)
组成
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一等
8%
16000
6000
10000
二等
50%
13000
6000
7000
三等
42%
8000
6000
2000

 

二、评定办法

1. 参加基本奖助学金评定的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不参与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除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相同。

2. 各学院原则上应根据统考生录取时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统考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等级。

3. 对于调剂录取考生的基本奖助学金等级,由各学院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调剂批次等情况确定。

三、其他说明

1. 少数学院如有本文件中未尽情况(如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系列等),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助学金评定方案,但须在评定前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备案。

2. 研究生助学金按月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评定后一次性发放。具体发放办法见学校的有关规定。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8日

 
以上就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2021级硕士研究生统考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的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研线网

X

扫码添加获取各院校复试名单及录取名单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研线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super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