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辽宁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3考研复试分数线各院校已经陆续发布,除了关心分数线情况外,同学们还需了解考研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比例,复试流程等信息。一定要仔细查看所报考院校的复试安排,合理准备好复试,下面是“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辽宁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计划招生数及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由《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所确定的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030304]民俗学计划招生10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61分,复试差额比例为120%;
 
[050501]文艺学计划招生22人(已接收推免生8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71分,等额复试;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计划招生5人(已接收推免生1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71分,复试差额比例为125%;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计划招生7人(已接收推免生1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69分,复试差额比例为150%;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计划招生4人(已接收推免生2人),一志愿无合格考生;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计划招生20人(已接收推免生4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63分,等额复试;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计划招生22人(已接收推免生7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69分,等额复试;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计划招生2人(已接收推免生1人),一志愿无合格考生;
 
[135108]艺术设计计划招生15人(已接收推免生4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65分,等额复试。
 
2.复试名单见附件。
 
3.[050101]文艺学、[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拟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工作,详见后续发布的《辽宁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030304]民俗学、[050101]文艺学、[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3]汉语言文字学、[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同时以“腾讯会议”作为应急系统。复试考核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附件三中已公布的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等内容;同等学力加试为网络远程笔试,其他考核项目一般为网络远程面试。
 
[135108]艺术设计专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考核内容对应《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中公布内容和考核形式进行复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考生成绩未达测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2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80分)。每部分未达满分的60%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0.4×0.8+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0.6×0.8。每部分未到达满分的60%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网络远程笔试时长120分钟,现场笔试考试时长每科目6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
 
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于3月31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lnustu.yjszsks.net: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首次登录前考生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须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3月31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第1至3项材料,第4项材料为非必传材料),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31日12时至4月1日15时登录系统,按操作提示完成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心理测试时间请见文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复试安排
 
网络远程面试专业:
 
(一)复试准备
 
考生需提前以“双机位”形式准备应试场所,确保应试场所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并配合学校完成网络环境测试确保满足复试需要。此外,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内或由其(参与)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参见《辽宁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二)系统测试
 
预计于3月31日-4月2日组织复试考生,进行“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系统测试,具体各专业安排详见文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日程
 
1.远程复试专业的复试日期、时间
 
各专业的复试日期、时间如下,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测试总时长一般为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的每科目笔试测试时长为60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线上笔试:
 
[030304]民俗学4月2日 9:00-11:00
 
各专业复试日期及时间:
 
[030304]民俗学 4月3日 9:00-16:00
 
[050101]文艺学 4月1日 14:00-16:00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4月1日 8:30-10:30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4月1日 10:30-13:30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4月2日 9:00-16:00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4月1日 14:00-16:00
 
2.现场复试专业的复试日期时间及地点
 
现场复试专业:[135108]艺术设计 4月4日
 
笔试 9:00-11:00
 
面试 13:00-17:00
 
地点:笔试 文华楼223
 
面试 励行楼415
 
复试准备,请自备以下用品:
 
1.手绘用具:水粉、水彩、颜料,水粉、水彩笔,马克笔等;
 
2.个人作品集,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3.画纸由学院提供。
 
五、调剂
 
具体参见《辽宁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2.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并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初试中的政治理论成绩依次录取。
 
3.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3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提交我单位,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合同请到本办法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3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4.拟录取名单
 
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本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文学院
 
二○二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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