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 | |||||
| 学科门类(学科)/ 专业学位代码及名称 | 政治/综合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 | 50 | 50 | 80 | 80 | 335 | 
| 人工智能[085410] | 50 | 50 | 85 | 80 | 340 | 
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请复试考生尽快进入学院微信群。(二维码见第七条咨询与监督)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注意事项 | 
| 考生信息采集 | 2023年3月19日 | 参见: 附件2:信息采集相关要求 | |
| 综合素质测试(心理测试) | 2023年3月22日 | 参见: 附件3:综合素质测试相关说明 | |
| 资格审查 | 2023年3月24日 10:00-12:00 | 创新港校区四号巨构4-3175 | |
| 专业知识考核 | 2023年3月24日 14:00-16:30 | 创新港校区四号巨构 4-3220、4-3222、4-3224 | 具体安排在学院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 
|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核 | 2023年3月26日 | 创新港校区 | 具体安排在学院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2023年3月29日 | 学院网站 |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五、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以百分制计,初试成绩为初试总分换算的百分制成绩。
2.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为协同培养育人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协同培养协议书。
3.复试不合格(复试总分换算的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我院不接收调剂。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体检项目及标准。2023年本校接收的推免生及此次复试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会同校医院安排进行。
2.录取工作完成,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研招办审核。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奖助学金。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奖助金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执行。
七、咨询与监督
联系电话:029-82668672(兴庆校区)、029-88968365(创新港)
监督邮箱:pingwei@xjtu.edu.cn
学院网站:http://iair.xjt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