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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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协调组建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确定本单位相关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在4月初前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日程直接通过邮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学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复试考生在2023年3月24日中午12点之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考生另可上传其他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4)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复试将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三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一)外语能力考核40%(20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及阅读理解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和得体性等。其中,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二)综合能力考核60%(300分),可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其中,笔试100分,面试200分;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500分)=外语能力与综合能力笔试成绩(200分)+外语能力与综合能力面试成绩(300分)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学院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院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若考生在复试时发生违纪行为,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十一、其他
 
本办法经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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