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2021考研复试分数线各院校已经陆续发布,除了关系分数线情况外,同学们还需了解考研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比例,复试流程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仍有部分院校采用网络复试,所以一定要仔细查看所报考院校的复试安排,合理准备好复试,下面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就2021考研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等内容做了详细说明,原文内容如下: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一)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有效选拔。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确保人才选拔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安排。
 
(二)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各项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无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复试录取期间的巡视和监督。
 
(四)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我院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均须签署考试安全保密责任书。
 
(五)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院2021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采取1:1.4差额复试(生源不足1:1.4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已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https://mpacc.xnai.edu.cn/info/1008/1706.htm)。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理论等考核内容。
 
1.专业课笔试
 
各专业笔试考核范围:我院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教材(https://mpacc.xnai.edu.cn/info/1008/1701.htm)。
 
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请考生自行携带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2.外语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口语表达的准确性、连贯性等,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3.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
 
主要考核时政热点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复试成绩(百分制)= 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60% + 外语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 20% + 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百分制)* 20%。
 
(三)复试方式
 
在抓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学院实际情况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院暂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根据国家复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及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分批次进行,安排如下:
 
1.复试时间及批次
 
复试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5日
 
现场复试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复试批次:
 
第一批:4月12日—13日 复试专业:审计、税务
 
第二批:4月14日—15日 复试专业:会计
 
2.复试形式
 
原则上全部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如个别考生因防疫政策导致无法到达学院复试,在当地防疫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同一专业的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和要求与现场复试相同,相关要求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由考生本人手签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考生自述表(附件2);
 
(3)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3),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4)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7)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
 
(8)准考证原件(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
 
如考生暂无法提供原件,可先提供复印件,同时附上承诺书,承诺将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内邮寄至学院研招办。同时,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应在两周内将体检报告邮寄至学院研招办。考生须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日期原则上不早于复试时间)。体检项目应包含一般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全胸正位片(DR),心电图, 彩超(肝、胆、胰、脾、双肾)等。以上材料邮寄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乐老师收 联系电话:0592-2578126(请用顺丰快递或者EMS)。
 
(五)复试日程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四、拟录取规则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百分制)* 6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40%。
 
(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指分数低于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应诚信应试,我院将安排纪检人员或指定专人履行监督职能,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承诺、我院复试考场规则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监督及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xnai.edu.cn。
 
(四)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于复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述。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578126,2578369,邮箱:XNAIyz@xnai.edu.cn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2-2578097,邮箱:jw@xnai.edu.cn
 
(五)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福建省有关规定,来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持有“福建八闽健康码”(下载闽政通APP)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37.3℃),否则应提前向学院研招办说明情况,不得擅自来校参加复试。
 
考生须认真阅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5),在复试前14日内,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安心居家,自3月28日起每日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监测,填写并签署《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
 
请考生提前准备个人防护用品,学习和掌握防护知识,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与同行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聚集,确保复试前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按时更新健康码状态,确保“福建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如有问题和困难请提前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联系。
 
七、其他
 
(一)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复试安排的,我院将及时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的最新通知。
 
(二)本方案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我院相关规定为准。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2日
 
原文标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s://mpacc.xnai.edu.cn/info/1015/17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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