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考前突击:考研数学概率公式及概念怎么记

  2014考研在即,考研数学专家建议考生,在最后阶段应该回归基础,记忆公式。那在最后这几天考研数学公式及概念要怎么记忆呢?以下考研辅导专家准备了考研数学考研数学概率公式及概念怎么记,希望帮助考生在考前突击,避免基础知识失分的现象。

  我们看这样一个模型,这是概率里经常见到的,从实际产品里面我们每次取一个产品,而且取后不放回去,就是日常生活中抽签抓阄的模型。现在我说四句话,大家看看有什么不同,第一句话"求一下第三次取到十件产品有七件正品三件次品,我们每次取一件,取后不放回",下面我们来求四个类型,第一问我们求第三次取得次品的概率。第二问我们求第三次才取得次品的概率。第三问已知前两次没有取得次品第三次取到次品。第四问不超过三次取到次品。大家看到这四问的话我想是容易糊涂的,这是四个完全不同的概率,但是你看完以后可能有很多考生认为有的就是一个类型,但实际上是不一样的。

  先看第一个"第三次取得次品",这个概率与前面取得什么和后面取得什么都没有关系,所以这个我们叫绝对概率。第一个概率我想很多考生都知道,这个概率应该是等于十分之三,用古代概率公式或者全概率公式求出来都是十分之三。这个概率改成第四次、第五次取到都是十分之三,就是说这个概率与次数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日常生活中抽签、抓阄从数学上来说是公平的。

  拿这个模型来说,第一次取到和第十次取到次品的概率都是十分之三。下面我们再看看第二个概率,第三次才取到次品的概率,这个事件描述的是绩事件,这是概率里重要的概念,改变表示同时发生的概率。但是这个与第三次的概率是容易混淆的,如果表示的可以这样表述,如果用A1表示第一次取到次品,A2 表示第二次取到次品,A3是第三次取到次品。

  如果A表示第一次不取到次品,B表示第二次不取到次品,C表示第三次不取到次品,求ABC绩事件发生的概率。第三问表示条件概率,已知前两次没有取到次品,第三次取到次品P(C|AB),第三问求的就是一个条件概率。我们看第四问,不超过三次取得次品,这是一个和事件的概率,就是 P(A+B+C)。从这个例子大家可以看出,概率论确实对题意的理解非常重要,要把握准确,否则就得不到准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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